关于纹身,很多人都一直有着很保守的看法,认为那是放荡不羁的表现。但是对于热爱纹身艺术的人,这又是一种类似图腾的信仰,一种对时尚的追求。
古时候,有在脸上刺了字永世为奴的人,有在身上纹上标记入了烟花柳巷的人,当然还有岳母刺字赋予纹身高大上意义的人。
纹身在中国近几百年的时间里也依旧是很少见的。
其实纹身作为一种艺术,作为人类辉煌历史文化的一部分,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早在原始人类时期,那时的古人就会用白泥或燃料在身上、脸上画出纹络。其作用一是美化自己,二是吓唬敌人。纹身又是原始社会崇敬图腾和装饰艺术的反映。如今世界各地都还有各种纹身风俗。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纹身者大都是女人,原因是为了纪念在战争中失去的爱人,它们一般纹上小鸟、蝴蝶、红玫瑰、或是爱人的名字。
今年已经四十岁的贝克汉姆,身上就有多达四十处的纹身,每一个纹身都代表着不同的意义。关于纹身小贝说:“他们都是我生命中重要的人,我想跟他们永远在一起。”
现代纹身这一文化现象融合了“时尚”和“流行”,随着身体展现的文化兴起,让大家逐渐能接受身体的表现型式,纹身图案已经成为社会艺术品,而闻名的纹身师傅也被视为艺术家,社会学或人类学者也会以流行的角度来研究这种带有暴力色彩的流行文化。
现代人对纹身的理解又是包罗万象,极具个性化的。这种有稍微痛楚的永久性图案将伴随着人的一生。这种身体语言的纪念性,激励性,解脱性,每个人的理解又不尽相同。
或许,我们根本不应该用自己的标准来约束别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