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的起源是从人们要装饰自己而开始。以前过裸体生活的民族起先则利用花、叶、动物的骨或皮、树木的纤维、鱼的牙齿、真珠、玻瑞珠等作装饰之用。古代也有利用石灰、赤土、黄土、高锰酸钾与土的混合物、植物的色素等就地利用的物质来当涂身之用。这情形从已发掘的古墓的痕迹也可确定,现在也可从未开化民族中发现。但是涂在身上的东西或色彩随着时间就会消失,故古人就从切伤或火伤所得的瘫痕而领悟到可以长期留在身上的装饰方法。在其伤处注人色素就成为纹身的开始。在公元前500年前埃及的仓丁的雌刻里已可认出纹身的史迹。“人皿”不只是装饰,且对具原始性向的人或未开化民族是一种认知的记号,它具有巫术的惫味,也有保护人们不生病的愈念,又可视为宗教的标志、勇猛的表现、身份祟高的表示,以它来维持酋长的茸严.又成为人格确认的印记,也成为宗教上的鼓励、公约与纪念,有时也成为惩罚的工具。纹身从王公贵族至一般庶民,不管东方西方,从古就普及于各民族,而今更应用到美容、医学、成为一种独特的艺术,这样的多种用途及其动机的研究真是有趣的一项原始人生活在丛林中与猛兽相处,为求掩饰自己的身躯,以达隐蔽的目的,所以将自己涂抹大自然中的色彩或纹案。
迷信的纹身:例如刻上某种动物的形象或特别图案,可以避邪或增加体能,在古代此种纹身图案和图腾有关。
宗族的标志:
许多未开化的民族都有纹身的习俗,这种纹身的背景仍不脱离迷信、风俗,但是明显的却是宗族的图腾,每个人都纹上相同的图腾标志,以作为宗族区分,这种宗族区分法和一些团体区分有类似之处,很明显的如在日本,有许多职业团体有此习性,凡是进人此行业者,都必须纹身.例如日本的马夫便是一例。
罪犯的标志:
古代在脸上刺花是一种刑罚,称之为“墨刑”,其目的是让罪犯与善民有所区分,并达惩戒的目的。
宗教信仰的纹身:
常见热心的佛教徒在身上纹上“南无阿弥陀佛”,法华宗的信者则纹上“南无妙法莲华经”,也有人纹上观音像,不动明王等。
纪念性的纹身:
此种纹身现在很盛行,可以将情人或恩人的姓名刻于身上。
美容上的纹身:有些人具有傲烈的目找友展困
英雄主义:这颤益)主义的呈现方式.在行为上,常见诸于赛车、体育竟赛等,在静态上,则多以纹身作为分别。奋发滋励的纹身:在身上刻出激励的文字或具有奋发向上意味的图案,以随时替醒自己。
美感的纹身:
这种纹身讲求美感及艺术价值,单就纹身而言.这是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纹身。
早在冰河期,也就是公元前8000年以前,在世界多处的岩洞,包括法国、葡萄牙,罗马尼亚和斯堪地那维亚半岛,发现许多有红黑颜料痕迹的陶碗,和一些用鹿角和其他碎骨做成的尖头“针’,以及几个带有强烈纹身暗示的小雌像。随着哥伦布发现美洲.欧洲探险家都记录了一些大陆上新奇的见闻,他们曾见到墨西哥清民族的红蓝色纹身。维琴尼亚.佛罗里达土著的手脚脚脸全刺着不同的标记,就像野兽毒蛇等,都用黑色斑点铸进他们的皮肤内。几乎在每一个文化里,纹身都是出现于人类的原始时期。在古代这种纹身的装饰有着特别的宗教意义和魔力在皮肤上。